China Road Transport Academy道路运输网官方微信

[湖南]长沙市今年将出台、立项13项新规章

2007-06-18 09:36来源:红网综合

  红网6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龙 源)未来的城市轨道交通如何管理?现在的城市供水管理如何完善?过去一直在提倡的全民健身还将有哪些新举措?
  
  上周,长沙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市政府2007年立法工作的意见》和《长沙市人民政府2007年立法计划》,13条新规章将出台、立项,其中将出台《长沙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长沙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并将全面清理政府现行规章。
  
  道路运输管理立法要开听证会
  
  在本次新修订和制定的政府规章中,长沙市的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管理成为关注的重点之一,而类似法规在全国都较少。

  
  对于这些前瞻性问题,长沙将建立全市立法咨询论证专家库,对立法草案进行专家论证;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群众关注比较多的立法项目,要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立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对道路运输管理等事项的立法,要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立法后,要继续做好跟踪调研。
  
  期待新规章更具操作性
  
  “对于《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修订,我们希望能够进一步对权责进行明晰,严厉打击浪费用水。”昨天,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希望修订后的条例更具可操作性。
  
  而在全民健身方面,青壮年人应是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主力军,如何增强他们的健身意识?长沙市体育局将从提倡高品质生活方面加强引导。
  
  长沙市政府要求,承担起草任务的单位要组织专门的起草班子,确保起草工作质量和立法任务的顺利完成。年内计划出台的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起草部门要向市政府说明情况。
  
  全面清理政府现行规章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种新情况的出现,一些规章已落后于时代。长沙市将清理现行政府规章,以解决部分法规相互冲突的问题,维护法制的统一。同时,还将把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目录向社会公布。
  
  本次清理的范围是:近年来没有实施、行政工作中基本上不适用但仍有效的市政府规章;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但没有明确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章;对与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不一致的规定,要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长沙市人民政府2007年部分立法计划
  
  一、出台项目
  
  (一)《长沙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修订)起草单位:市交通局
  
  (二)《长沙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制定)起草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二、调研论证项目
  
  (一)《湘江长沙段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起草单位:市环保局
  
  (二)《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订)起草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三)《长沙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管理条例》(制定)起草单位:市轨道公司
  
  (四)《长沙市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暂定名,制定)起草单位:市安监局
  
  (五)《长沙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制定)起草单位:市房产局
  
  (六)《长沙市全民健身条例》(制定)
  
  起草单位:市体育局
  
  (七)《长沙市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办法》(暂定名,制定)起草单位:市国资委
  
  (八)《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告活动管理规定》(修订)起草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九)《长沙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制定)起草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兰霞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

最新动态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