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逾期1年未检客车938辆请定期年检保安全 福州车管所强化对客运车辆的管理
记者(6月5日)从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得知目前福州有938辆客车逾期1年未检验。
为加强我市客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交警总队和交巡警支队的统一安排部署,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作为机动车登记机关,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来强化对我市客运车辆的管理:
一、从省交警总队网站的“专项行动”专栏下载我市938辆逾期1年未检验和116辆已逾期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强制注销的客运车辆信息,安排专人负责用电话一一催告机动车所有人及时补办车辆检验或报废手续。
二、将这938辆逾期1年未检验和116辆已逾期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强制注销的客运车辆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后抄告各大队,以便各大队针对辖区内相关车辆信息对这些车辆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纠。
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督促这938辆逾期1年未检验的客运车辆及时到我市各家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补办车辆检验手续,对116辆已逾期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强制注销的客运车辆及时补办车辆注销登记业务。
福州车管所再次提醒广大车主和驾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驾驶,应当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属于汽车及其他四轮以上机动车的,应将《标志》粘贴在车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属于摩托车的,应将《标志》随车携带,以便路面民警检查。
另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扣留车辆,处以20元罚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福州车管所提醒那些逾期未检验的车辆应当及时参加车辆定期检验,以确保车辆安全出行。而对那些使用年限到期的车辆应当及时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报废)登记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