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违规过境长途客运大巴将被罚3000元
2007-06-06 09:43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日报报记者:刘复培
本报5月30日报道,未经“安检”、“趟检”上下客的长途大巴违规拉客,在福清市客运售票点用“面的”将乘客拉到加油站,等待过境长途大巴“接应”。5日,福清市政府就此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天起组织交通、工商、交警、物委、消防、安监等6个部门联合重拳打击过境长途客运大巴违规营运行为。
据介绍,工商部门对现有已注册登记的售票点将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暂行规定》要求的售票点,责令两个月内整改,如逾期仍不能整改合格的,不予年审工商营业执照。对未取得工商注册登记的售票点,凡符合《暂行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对不符合《暂行规定》条件的,予以取缔。同时,售票点必须与代售客票的客运车辆的始发客运站签订合约,联网售票,严禁使用非法客票或手工票、代用票。
福清市有关领导表示,对违规过境长途客运大巴依法予以3000元的处罚,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遏制部分长途客运大巴屡罚屡犯的嚣张气焰。
据介绍,工商部门对现有已注册登记的售票点将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暂行规定》要求的售票点,责令两个月内整改,如逾期仍不能整改合格的,不予年审工商营业执照。对未取得工商注册登记的售票点,凡符合《暂行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对不符合《暂行规定》条件的,予以取缔。同时,售票点必须与代售客票的客运车辆的始发客运站签订合约,联网售票,严禁使用非法客票或手工票、代用票。
福清市有关领导表示,对违规过境长途客运大巴依法予以3000元的处罚,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遏制部分长途客运大巴屡罚屡犯的嚣张气焰。
责任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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