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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整治客运安全 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追究

2007-05-30 14:44来源:人民网广西视窗

    人民网广西视窗南宁5月29日讯 记者张芳报道:今年1至5月,广西发生涉及公路客运车辆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9起,造成43人死亡,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2.5%和53.57%。面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广西结合公安部自5月20日至6月30日在全国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将重点整治客运交通安全,着重加强对公路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追究。

    广西自治区交警总队总队长韦宁贤介绍,广西防范特大交通事故,重点是抓客运车辆。广西将严查9座以上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客运企业主体责任。韦宁贤说,广西将对客运车辆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在违法行为的查处中着重加强对公路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追究,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到的公路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必须一个不漏地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今年6月1日起,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届时,广西交警部门将配合安监部门依法依规对所属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等)作出处理。

    据悉,今年1至5月,广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354起,造成1348人死亡、444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23.9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9.43% 、0.52%、17.45% 和6.55%。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1起,造成155人死亡、186人受伤,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28.13%、31.36%和43.08%。

责任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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