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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实施客运企业负责人问责制

2007-05-30 08:54来源:西部时报

    有关专家指出,现代安全管理理论认为,生产事故的发生虽然有其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是可以预测、预防和控制的。“预防为主”是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也能体现一个企业相关负责人的领导水平和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是否到位

    近日从广西南宁召开的广西客运企业法人代表交通安全学习班上传出消息,从今年6月1日起,广西所属客运企业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相关企业责任人将实行问责制度。

    对此,一位参加安全学习班的客运企业负责人说,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问责制在广西尚属首次,在全国范围也不多见,对大部分客运企业法人代表来说,也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集中学习。通过学习新条例、他们领会了有关法律法规,对进一步明确企业法人的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对推动道路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落实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各项措施,做好企业交通安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与会者普遍认为,这次交通安全学习班是广西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具体举措,是对广西客运企业负责人敲了一记“警钟”,意义深远。

    据统计,2006年广西共发生交通安全事故8895起,造成3016人死亡、1.1336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787.3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7%、13.56%、9.76%和36.73%;其中营运客车导致交通事故715起,造成4人以上死亡的事故分别比上年下降26.85%和2.84%。

    对此,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队长韦宁贤分析,广西今年发生的公路客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事故原因多为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占道行驶、违法会车、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事故的主要形态为正面相撞、侧面相撞、尾随相撞和刮撞行人。三是事故主要发生在二级公路上,从公路等级看,事故多发生在国道、区道上。四是从公路客运运营区间里程数看,200公里以下的短途客运和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事故多发。五是从公路客运经营方式上看,挂靠车辆发生事故比例高。

    韦宁贤还说,目前,广西虽然已经建立、完善、落实了违法违纪驾驶员的约束制度。但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仅靠行政部门进行处罚教育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客运企业对自身驾驶员的管理、约束和惩处。通过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内外合力,才能对客运企业驾驶员进行全面的管理。

    据悉,广西安监、交通、公安三部门将定期向社会联合发布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其中对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还将对企业法人实行问责制度。

责任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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