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市交通局:六制十纪立规矩 监督管理无缝隙
2007-05-17 15:46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山东省招远市交通局 王克彬
今年以来,招远市交通局以第二个“项目建设年”为契机,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在全系统开展了“六制十纪”活动,大力加强行风建设,受到了车主业户的好评,连续三年被省文明办、省交通厅评为“省级文明行业”。所谓“六制”就是:承诺制、一站式服务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法规标准公示制。“十纪”就是:不准无证单人查处车辆;不准利用非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不准乘坐营业性车辆不付费用;不准越权检查车辆和将车辆私自放行;不准使用保存的违章车辆;不准越权审批和无故拖延审批时限;不准训斥、刁难、打击报复管理服务对象;不准滥着执法标志服和着装仪容不整;不准着标志服出入身份不符合的各种餐饮、娱乐场所;不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卡)安排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六制十纪”活动的开展,既规范了交通行政服务的内容,严明了工作纪律,又提高了交通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如:过去车辆规费征收需要20分钟,现在仅限2分钟办结。规费征收处将一站式服务制进一步延伸,推出了延时服务、限时服务、迎门服务、预约服务和一条龙服务五项服务新举措,深受车主业户的好评。同时随着“六制十纪”活动的深入开展,他们还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追究制,与每名执法人员签订了文明执法责任状,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实施行政处罚190余起,未发生一起投诉举报、诉讼复议和公路“三乱”案件。
责任编辑:Online Team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