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小区里查出62辆欠费车 交通稽查进小区查养路费
2007-05-17 10:14来源:半岛网 记者 姜振海 通讯员 刘涛
5月16日讯 仅浮山后湖光山色小区,就查出欠费车7辆!记者从市公路管理局获悉,今天是交通稽查部门进小区查收养路费的第一天,截止到下午6时,全市共查出62辆欠费车,并张贴了“缴纳养路费告知书”。这些欠费车除补缴养路费外,车主还要缴纳滞纳金和养路费补缴额3倍的罚款。对于告知5天仍未补缴养路费的车主,执法部门还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天早上,在浮山后湖光山色小区,两位公路局稽查人员不停地将路旁车辆的车号输入笔记本电脑,其他稽查人员则不断地报着停在路旁和车库的车号,并将缴费告知书贴到欠费车辆上,这是本市首次进小区查收养路费的情景。
“明天起我们将把住小区的各出入口,分早晚两次进行查收。”市公路局征稽稽查大队队长王鲁光告诉记者,今后将在各小区进行封闭式拉网查收。记者了解到,下月起稽查人员在张贴告知单时,将采用特殊材料做的胶水,只有交通稽查人员用相应药物才能将其揭下来。
“这辆车已经两年半没缴费了。”王鲁光指着停在小区内的一辆车牌号为鲁BL6968的现代越野车说,该车仅滞纳金就达475元,应缴养路费为3190元,再加上3倍罚款,共需缴纳13325元。截至早晨7时30分,在小区里共查出7辆欠费车,其中6辆均为新车。
市公路局工作人员介绍,购买新车的市民领取行驶证10日内,必须办理养路费登记入户,超时也须缴纳滞纳金与罚款。另外,车辆所有人在车辆转籍过户及报废后,也必须到公路部门登记备案,否则将继续按照原方式缴纳养路费。
记者了解到,当天交通稽查执法人员还在福岭小区、夹岭沟小区等进行了查收。截止到下午6时,当天共查处了欠费车62辆,并在车辆上贴了缴纳养路费告知书。
责任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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