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国交警强树“七个意识”确保学生安全
2007-04-27 21:16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娄金
通讯员娄金报道:为切实加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学生交通事故,兴国交警大队深入学校开展“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活动,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一是法规意识。应懂得“交通法规是生命之友”这个道理。要从小培养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将会使您远离车祸,永保平安.
二是防范意识。车祸惹不起,但是躲得起。行车走路时,处处留神小心,千万不能做冒险的举动,既要做到不伤害别人,又要防止被人伤害,还要防止自己伤害自己。
三是靠右意识。骑自行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上通行或靠边通行。即使是步行,也要走人行道或靠边通过,千万不能闯至充满危险的机动车道上。
四是观察意识。过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能掉头猛拐。上学途中,要留有充分的时间,不能匆匆忙忙赶路,更不能与机动车抢道争先。
五是红绿灯意识。红灯停、绿灯行,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当红灯亮起时,千万不能强行通过,因为这时的机动车刚加速,往往会因刹车不及而发生事故。
六是斑马线意识。斑马线,是专门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横过马路时有安全保障的。有的同学在过马路时,车头一拐,手势也不打,
旁若无人地横过,一旦被机动车撞上,后果就不得了。同学们应记住:斑马线是生命线。七是报警意识。道路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同学们要尽快协助打电话向122或110报警,使警察能迅速到现场,赢得挽救伤员的宝贵时间,避免道路发生堵塞现象。特别要提醒的是,千万不能滞留在事故现场围观,因围观导致第二次事故发生的案例很多,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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