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不要让车辆超速成为“马路杀手”
2007-04-27 21:09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娄金
通讯员娄金报道:4月18日,兴国县高兴镇一男子刘某拿着违章单自觉地来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章处理室缴纳了罚金。据了解,刘某是名“飙车手”,通常车速都在50km/h以上。过去交警们总是拿这些“飙车手”没辙,如今兴国交警大队出了新招,这些“飙车手”再也不敢“无法无天”。
为有效地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县区道路交通平安畅通,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以科技强警,充分利用测速仪、微型摄像机等科学仪器,采取测速抓拍等非现场执法行为对超速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监督。针对超速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切实的证据,打击了超速的猖獗,使超速交通违法者心甘情愿接受交管部门的处罚。
自从大队出新招以来,共查处超速交通违法行为6起,接受交通违法处罚为6起,因超速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为零,有效地遏止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建了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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