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我省进一步严格运政执法投诉受理
2007-04-19 08:14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甘肃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代献杰
通讯员代献杰报道:我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依法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运政执法投诉,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运政执法行为,从即日起进一步严格运政执法投受理。
运政执法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书信、电话或走访等形式对运政执法机构的运政执法行为,向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上级运政执法机构的申诉、控告或者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运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存在行政处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不适当的,应作为而不作为的,违法履行职责的,执法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进行投诉。对运政执法支队运政执法行为的投诉由运政执法总队受理,对运政执法大队的投诉由运政执法支队受理,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运政执法部门共同执法行为的投诉由共同的上级运政执法机构受理,运政执法总队也可直接受理影响较大或认为有必要的投诉。但对已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或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不服的投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以投诉为名,干扰或阻挠运政执法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交由由公安部门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投诉受理一般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经过受理机构立案、调查取证、处理、送达等环节,方可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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