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贵在打造“民心工程”
通讯员陈金茂报道:4月4日至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周永康在广西进行“三基”工程建设调查研究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心系百姓、执政为民,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做好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周永康部长对公安工作的要求,充分体现了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这一核心工作,那么作为在第一线为群众服务的基层交通民警应如何去理解和把握周永康部长讲话的精神和内在涵义呢?以“三基”为依托,关注民生周永康部长指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不仅是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工程。基层交警部门目前的首要工作任务就是在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工作中,“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 ,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水平”。为此,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交警部门就必须以“三基”为依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注民生,让广大交通参与人充分了解公安交通民警的工作职责、目的的所在,促使广大交通参与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在交通安全意识上得到有效的提高,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交警部门既要充分认识和加强“三基”工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更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民生工程”的必要性。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季节,农民处于高度的繁忙时期,我们交通管理部门就应从群众利益出发,开展车管下乡、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农用物资“绿色通道”等有利于群众的活动,将办理车管义务的窗口前移到农民朋友的家门;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送到农民朋友的大院;将农用物资护送到农民朋友的田间地头,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从而进一步拉近警民关系。
二是要在细化标准上下功夫。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烦琐而繁重的工作,交警部门的有关工作要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就必须将工作下沉细化,组织中队民警深入到农村、企(事)业单位去开展作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杜绝事故发生源头,从而达到交通管理工作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加强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做到抓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不松劲,抓驾驶人遵纪守法观念不脱节,抓源头管理,防事故不掉以轻心,最大限度地排除交通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参与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侥幸心理,从而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构建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是要在重点突破上下功夫。交通管理工作目的就是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构建平安和谐交通环境。交警部门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交巡警联合执法警务新机制,采取打防控相结合的方式,在道路交通执法工作中,真正做到交通高峰期定点执勤,平峰期巡逻防控,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安全隐患,扫除事故黑点,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才能确保群众安居乐业。使人民群众在家安心、路上放心、出行舒心。
四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雾实公安工作发展的后劲,为提高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供根本保证。
以“效能建设”为主线,顺从民意公安交警系统转变干部作风、推进管理服务创新、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全区全市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会议精神,以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题,以加强公安机关行政效能制度建设、改革公安行政管理体制、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民警素质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公安机关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把公安机关建设成为“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忠于职守、高效务实”的战斗集体,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玉林做出新贡献。
效能建设的重点突出问题是要将群众表达意愿、了解信息、反馈意见的渠道公开,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此,交警部门就必须以“效能建设”为主线,顺从民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公正严明执法,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是要端正执法思想。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转变工作作风,推进管理服务创新、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使广大民警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问题,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融法、理与情融于一体,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要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执法办案质量,强化素质建设是规范执法的当务之急。在开展转变干部作风,推进管理服务创新,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第二阶段的整改阶段学习中,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目标,以岗位练兵为切入点,全面提升规范执法的整体素质,促进民警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掌握,及时更新执法理念,掌握更新的法律知识。通过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转变执法态度,把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执法环节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做到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高效,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三是要强化执法监督。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的监督、人大监督、专门机构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同时,要充分发挥督促检查的作用,对民警办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工作程序进行跟踪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将普遍出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反馈给路面民警,便于民警及时整改,做到层层监督检查,力争将执法中出现的问题抓紧、抓小、抓苗头。
四是要提高执法水平。通过落实法律学习培训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度,特别是交通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执法质量。领导及时传递会议精神,组织民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抓牢执勤执法根基,把好道路交通执法工作的“门槛关”。同时,交警部门要领会上级的指示精神,按照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的原则,设立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事故处理专职法制讲解员,组织民警平时学习,有针对性地在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难点、疑难问题,进行共同研讨,切实将全体民警成能熟知法律法规,正确运用法律,成为较高执法素质的执法办案能手。以“畅通工程”为目的,体恤民情周永康要求,抓创建,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体水平,努力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也是“民心工程”的一项重要工程,作为交警部门,如何去体察民情,把握这项“民心工程”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败的关键。
一是坚持依靠党委政府领导,依靠人民群众参与,避免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形式化问题。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作为公安机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就是要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局面。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在政府的领导下,联合交通、安监、发改委等多部门共同实施,才能避免表面现象的发生;另外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还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要在使其受益的基础上,充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创建工作深入民心。
二是继续推进和深化“五进”宣传活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关键是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较低问题,如果在这些参与者意识未能得到提高的情况下过多的采取处罚的方法易造成他们对交通管理工作的误解、反感。因此,宣传教育应成为当前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并贯穿在整个管理的全过程。
三是继续深化道路交通管理五级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在当前警力有限的的情况下,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级网络建设的作用,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中心联系户的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立基层交通管理员信息反馈机制,延伸道路交通管理触角,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是大力营造农村客运事业的快速发展,尽快解决农民出行难何安全出行的难题。当前,农用车、拖拉机和其他非客运车辆是农民群众出行的主要依靠,但是这些交通光局管理的不规范,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因此,大力营造农村客运事业的快速发展,是当前解决农民出行难的最佳办法,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把基层基础建设、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在稳步提升执法、管理和服务三农水平上下工夫,在预防和减少城乡道路、农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上做文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总之,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坚持心系百姓、执政为民,就必须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全力做好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顺利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