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Road Transport Academy道路运输网官方微信

[甘肃]省全面清理涉及出租汽车收费项目

2007-04-05 16:20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甘肃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代献杰

    通讯员代献杰报道:3月1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涉及出租汽车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涉及出租汽车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后保留和取消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公布。

    《通知》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收费》和建设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切实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的通知》精神,在省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涉及出租车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基础上下发的。

    《通知》指出: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保留公路养路费、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费、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和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收费5项收费项目;取消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运附加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车辆营运证工本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工本费6项收费项目。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保留车辆二级维护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和出租汽车服务费(承租费)3项收费项目;取消春运年检费、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2项收费项目。

    《通知》中进一步明确出租汽车服务费(承租费)由各市州交通、物价主管部门统一核定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除上述保留的收费项目外,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费一律取消。今后,凡对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按照《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重大收费项目报省政府批准。

    同时,《通知》还指出:自2007年3月15日起,出租汽车不再区分公路出租与城市出租,出租汽车可单程跨区运送旅客,但不得异地经营,返程不得载客。

责任编辑:Online Team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

最新动态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