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唐县交通局四项措施规范票据管理制度
2007-04-04 20:11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高唐县交通局 刘书志
通讯员刘书志报道:一是加强对票据管理员的管理。对有收费职能的科室、队、处、所设置专职票据管理员,票据管理员在工作上听从科室负责人的安排,但从资金使用上不受本科室负责的的管辖。
二是规范票据的使用。手工票据一律复写,书写要规范,日期、姓名、车号、吨位要填写齐全,金额大小写要相符,不得涂改,微机票据的专用票据与缴讫证号要相符。不安规定开具票据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是及时领取、缴销票据,杜绝资金沉淀。票据的库存量不能超过本科室上月征收分数的三分之二,并且每月1号、11号、21号要将使用的票据和款项及时上缴,并且每月月底由财科票据管理员对各科室、队、处、所的空白票据进行清理。迟报者在全体职工大会上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征收额10%的罚款。
四是强化票据保管措施,确保票据安全。票据管理员有责任保管好票据,必须妥善好票据,对丢失票据的,将给予票据管理员双倍罚款(非定额的按最高吨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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