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为取利路旁设地磅 法无不容盗树被拘留
2007-03-15 18:51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江苏省东海县公路管理站 张青松 尹探文
通讯员张青松 尹探文报道:近日,东海县曲阳乡一韩姓村民因违反公路管理法规,私自在小徐海线公路用地内设置地磅、盗伐树木,被该县公路路政监察大队、曲阳乡派出所予以强制拆除并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
2007年3月6日东海县路政大队一中队在巡查小徐海线时,发现距曲阳乡一公里处有人擅自挖掘公路用地及公路路肩,遂上前进行调查制止,经查挖掘公路用地系当地一韩姓村民所为,目的是设置地磅对过往车辆进行称重以索取经济利益,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地面构筑物的规定,已对公路交通安全构成较大威胁。一中队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且下发了自行拆除通知书,此后数日内该当事人非但没有停止挖掘反而加速实施该行为。3月11日9时许一中队巡查时又发现该设施西侧有两棵胸径为30公分的公路行道树被盗,立即向曲阳乡派出所报了案,并当即决定用挖掘机对该设施强制拆除,11点该大队对地磅进行了强制拆除,与此同时曲阳乡派出所也对当事人展开讯问,当事人在法律强大的攻势下败下阵来,承认盗树行为是其所为,目的是闪开距离便于车辆驶向地磅。经过调查,曲阳派出所已决定对当事人实施行政拘留,此举极大的打击了违法当事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公路行车环境的安全畅通。
2007年3月6日东海县路政大队一中队在巡查小徐海线时,发现距曲阳乡一公里处有人擅自挖掘公路用地及公路路肩,遂上前进行调查制止,经查挖掘公路用地系当地一韩姓村民所为,目的是设置地磅对过往车辆进行称重以索取经济利益,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地面构筑物的规定,已对公路交通安全构成较大威胁。一中队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且下发了自行拆除通知书,此后数日内该当事人非但没有停止挖掘反而加速实施该行为。3月11日9时许一中队巡查时又发现该设施西侧有两棵胸径为30公分的公路行道树被盗,立即向曲阳乡派出所报了案,并当即决定用挖掘机对该设施强制拆除,11点该大队对地磅进行了强制拆除,与此同时曲阳乡派出所也对当事人展开讯问,当事人在法律强大的攻势下败下阵来,承认盗树行为是其所为,目的是闪开距离便于车辆驶向地磅。经过调查,曲阳派出所已决定对当事人实施行政拘留,此举极大的打击了违法当事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公路行车环境的安全畅通。
责任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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