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通厅化解乡镇交通债务计划正式启动
2007-03-14 09:55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银川永康通科技有限公司\宁夏驾驶员培训服务网 伏国军
通讯员伏国军报道:3月8日,宁夏交通厅与灵武市政府签订了化解乡镇交通债务目标责任书,标志着我区计划用3年时间消化全区21个市、县(区)乡镇交通债务计划正式启动。
据统计,目前宁夏21个市、县(区)因修建乡镇道路累计举债8856万元。根据化解乡镇交通债务方案,地方财政收入条件较好的川区县市(区)所欠债务,由交通厅承担60%、县市区政府承担40%,但对不能提供准确凭据的乡镇修路债务,交通厅只给予40%的补助,其余由当地政府承担,不属于乡镇交通建设债务的将不给予补助。对地方财政收入较差的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和红寺堡开发区等贫困县区,经核查后,交通厅将给予100%的金额补助,但对不能提供准确凭据的乡镇修路债务只给予60%的补助。
为了做好化解全区乡镇交通债务工作,宁夏交通厅在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中将明确规定:有关县、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化解债务的具体实施办法,积极筹措资金,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债务统计台帐,化解一笔,核销一笔,每个季度向交通厅上报一次进展情况,保证落实年度化解乡镇债务计划,并且把化解债务情况纳入对市、县(区)交通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对不能按期完成化解任务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交通工作先进市、县的资格,并停止或减少对这些市、县(区)的交通建设项目安排和投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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