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通新规:客货从业资格证 不能“串岗”使用
2007-03-02 09:37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今天从省交通部门获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于本月开始正式实施。原来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新的《规定》明确, 各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都需要进行资格考试,考取的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有效期6年。
《规定》指出,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并且与旧规相比,新规的罚额更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违反相应安全规定的,可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规定》指出,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并且与旧规相比,新规的罚额更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违反相应安全规定的,可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责任编辑:武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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