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Road Transport Academy道路运输网官方微信

[四川]全省道路运输管理费今起统一执行千分之8新费率

2007-03-01 09:42来源:成都商报

  记者日前从省物价局获悉,从3月1日起,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费标准将统一执行8‰的新费率标准。对于出租车、人力三轮车等仍将免于征收该项费用,新的征收标准将执行三年。

  按照新的要求,道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标准将按照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营运(营业)收入的8‰计征。对于同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单位(机构)或个人,在计算营运(营业)收入时不得重复计算。对于营运(营业)收入无法确定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单位(机构)或个人,道路运输管理费按定额征收,具体标准如下:

  客运车辆的征费座位按车辆行驶证标注座位扣除驾乘人员(2个)座位计算,其中超长线和高速路客运为12元/月?座,普通客运和旅游客运8元/月?座;而货运车辆一吨以下(含一吨)的,按35元/月?车征收公路运输管理费,二吨以下(含两吨)的为30元/月?吨,二吨至八吨(含八吨)的为28元/月?吨,八吨以上的为24元/月?吨;驾驶员培训项目中,A1、B1 、A2 、A3 车型为50元/人?期,B2、C1、C2车型为40元/人?期,C3、C4、D、E、F车型为10元/人?期,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为5元/人?期。

责任编辑:武伟亭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

最新动态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