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切实加强桐乡市出租车行业管理的研究与对策
【摘要】客运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出租车在我市迅速发展起来,逐渐成为现代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之一。客运出租汽车作为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特殊的公共资源,其生产流通和消费、经营条件、供求状况等均具有自身的特点。进一步探索客运出租行业发展规律,按照现代城市发展要求和市场经济原则构建相应的管理体制、运作方式和调控政策,促进道路客运出租市场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已成为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亟待研究的课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任务。
【关键词】客运出租 管理 研究
出租汽车的管理,是政府赋予运政管理机构进行行业管理的一项职责。出租汽车行业作为一个城市的窗口行业,它的运营秩序好坏,服务质量的优劣,能够直接地体现出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甚至代表着当地政府的形象和市民的整体素质。因此,加强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着力提高出租车行业文明程度,促进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将出租汽车纳入行业管理,使其更好地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桐乡运管所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下面就对桐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提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我市客运出租市场的基本情况
桐乡市客运出租车行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1990年1月,一辆菲亚特轿车在桐乡办理了第一本道路运输证,从事客运出租行业。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发展,特别是我市皮革产业和羊毛衫市场的不断壮大,以及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对出租车的需求也急剧增长。至目前,我市已拥有客运出租汽车245辆,经营企业5家,从业人员近600人,年完成运输量853.1万人,旅客周转量6995.4万人公里,分别占我市道路客运业的36.9%和10.6%。已初步形成车辆档次合理、运输快捷、乘坐舒适的运输格局,基本上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乘车需要,为我市的交通、旅游事业发展做了较大的贡献。
二、我市客运出租车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桐乡市客运出租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新的任务和挑战,还存在一些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资质低、规模小,管理和服务水平差,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以及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等多方面原因。这些问题已影响了我市出租车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1、出租汽车公司规模小,尚未形成良性竞争机制。目前,桐乡市拥有经营资质的客运出租企业共5家,平均每家公司车辆拥有数仅为49辆,最小的桐乡汽运公司只有14辆出租车。公司处于弱、小、散的经营状况,没有形成各企业间在管理、经营、服务上的良性竞争机制。
2、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能力、管理水平仍然不高。我市出租车公司管理方法和经营方式相对滞后,目前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模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营权属于公司,企业为减少资金投入,车辆由司机出资购买;另一种是经营权和车辆都归个人所有。这两种经营模式直接导致公司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管理处于被动状态,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力,于是出现了乘客投诉找运管,车辆肇事找交警和保险,存在重收费、轻管理现象,根本谈不上规范管理。公司的潜力和员工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和发挥出来,缺乏品牌意识和名牌效应。
3、出租车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从业人员缺乏稳定性,更换车辆频繁,疲劳驾驶现象突出,安全行车意识淡薄。新的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淡薄,金钱意识浓重,职业道德素质低下,存在着超速行驶,乱停乱放,不使用计价器,拒载和擅自抬价等行为,还有少数出租车驾驶员在经营中存在不使用文明用语、抽烟等现象。
4、“黑车”、“摩的”、“残的”猖獗,打而不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我市自备车参与营运的数目众多,这些无证“黑车”以私家车为幌子,活动隐蔽,逃避规费。而“摩的”、“残的”数量的不断增加,既影响了市容,又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严重扰乱了出租车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虽然运管部门多次打击,但因取证艰难,打击难度大,效果不明显,运管部门也感到独木难支。
5、与出租车客运业配套的服务网点尚不健全。目前我市还未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出租车服务中心,驾驶员的就餐、休息场所不固定。虽然在年初时,运管所通过市场化运作,为出租车驾驶员提供免费清洗、更换座套,但由于资金有限,在清洗时间和场地上都无法满足目前出租车的需要。
6、政策宣传不到位,全民参与监管的氛围不浓。某些市民乘坐出租车时还有讨价还价的陋习,经常是先问驾驶员哪里去不去,没有直接上车和驾驶员说目的地,这样无形中滋长了驾驶员挑客的经营行为。另外,我市出租车安装了GPS叫车电话以后,经常遇到驾驶员或乘客相互约定后“放鸽子”的现象,导致最后不是乘客在空等就是驾驶员空载。
三、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客运业管理的对策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市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的实际,今后我们要着力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1、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逐步实现“公车公营”。弱、小、散是出租汽车行业建设与发展的最大瓶颈。根据我市的实际,通过市场运作、兼并重组,向集约化、规模化、公营化道路发展,逐步取消挂靠经营。对原有存在挂靠经营的出租汽车,可以通过在经营年限到期后政府收回经营权,或者通过企业收购的形式,回收剩余年限实行公司自营。为鼓励企业收购挂靠车辆,可以参考杭州市2004年出台5+1的鼓励政策,企业收购5辆出租汽车,给予1辆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奖励。
2、健全出租车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有进有退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法则,所以要严把出租车经营的准入和退出关。对现有出租车经营企业,要按规定对其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推行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完善经营权配置方式。建立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出租车公司和驾驶员的质量信誉档案,设置一套比较客观、准确的指标体系把服务质量的定性要求转化为定量指标。另外由于目前我市出租车经营权是有偿使用,经营者因各种原因(如经营权使用到期、违规处罚等中途退出),会造成集体上访等现象,应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制度。政府应建立出租车行业储备基金,及时定向回购退出的运力(经营权),这样一方面可以宏观调控运力,维持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可以保护国家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严把从业资格关。要对他们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使他们能知法懂法、遵规守纪。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司机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水平。继续实行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记分制度,逐步完善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处罚制度。
4、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出租车客运市场环境。非法营运对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建议政府直接牵头,成立以交通、公安、城建、工商等部门为成员的整治工作小组。形成以政府牵头,多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态势。加大对“黑车”、 “摩的”、“残的”等非法营运车辆的专项整治力度,逐步取缔无证车辆。另外要积极探索建立出租车长效管理机制,对城郊各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非法营运车辆较多的地方,通过延长公交线路、延长公交运营时间等方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从根本上杜绝非法营运车辆的产生。
5、加强出租车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出租车经营条件。市公安、交通部门应在市区主要路段、大型居民区附近,加快出租车停靠站点建设。此外,应建立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出租车服务中心,解决出租车驾驶员的吃饭、换洗座套、洗车等问题。中心建立后,还可以把办证、GPS调度等服务设施一同搬入服务中心,为驾驶员提供一条龙服务。
6、组建出租车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职业规范和信用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成员遵守。同时应积极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协会成员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行业协会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话机制,就制定规则、保护权益、维护秩序、考核体系、民主监督、车位定价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共同搞好出租车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行业协会还需承担一些教育培训和管理职能,在政府部门和出租汽车公司之间发挥有效的桥梁作用,促进全行业的健康发展。
7、举办有行业特色的文化活动,提升出租车行业的品牌形象。开展丰富多彩的行业文化活动是凝聚行业队伍,陶冶业内人员文化情操,提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与社会各界交流机会的有效途径。如:举办行业基本礼仪知识和服务用语竞赛活动,以提高行业服务的规范水平;举办“的士“献爱心活动,以提高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开展树品牌形象活动,评选星级企业、文明示范车、文明使者。我们要以此次嘉兴市”十佳文明出租车司机“评选活动为契机,树立行业先进企业和优秀驾驶员的典型,加大对先进模范典型的宣传力度,起到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从而带动整个行业队伍素质的提高,促使业内的每一个人员都成为城市窗口的文明使者,成为城市一道美丽的流动风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