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运管局通报定西市临洮县“1.21”特大交通事故
通讯员代献杰报道:1月23日,省运管局向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发《关于定西市临洮县“1·21”特大交通事故的通报》(甘运安[2007]2号,以下简称《通报》),要求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切实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运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坚决遏制冬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1月21日,定西市临洮县窑店镇大坊村驾驶员马卫军驾驶定西交通运输集团临洮汽车运输公司甘J—04767号宇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32人),在自临洮县东南部康家集乡驶往临洮县城途中,由于路窄弯急,路面积雪,车辆超速行驶,驾驶员临危操作不当,车辆翻入临达公路右侧山沟内,酿成9人死亡,8人重伤,15人轻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是由于该车不进站进行安检报班,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淡薄,企业和车站源头安全管理严重失职等因素造成的。
对此,省运管做出了如下通报:一是按照“分级许可、属地监管”的原则,责成定西市运管局对定西交通运输集团临洮县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甘肃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对事故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事故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二是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杜绝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现象,保证安全运营。三是要求进一步强化事故快报制度,要按照程序为事故救援赢得时间。四是要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确保春运安全。
同时,省运管局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事故为教训,确保2007年春运安全、优质、有序进行。要对照行业安全监管职责,迅速在辖区内掀起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的高潮,坚决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违章违纪的不安全行为;要依法严格追究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企业、个体业主及驾乘人员等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驾车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让全省人民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