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沭县对客运车辆施行日趟检制度
通讯员王修杰 王杰报道:为规范客运车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旅客运输安全,特别是做好春运安全运输工作,从源头上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临沭县抢在春运之前,率先施行了客运车辆日趟检制度。
所谓日趟检,是指在不拆卸客运车辆零部件的情况下,主要凭感官或使用简单的检查工具,对影响行车安全的车辆可视部件的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也称为客运车辆安全例行检查或检视。客运车辆日趟检是在驾驶员对车辆实施日常维护基础上的一项加强性监督措施。
临沭县为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预防道路交通机械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充分征求了客运经营企业的意见,制定了这项制度。
制度规定,凡是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每趟(指往返)营运时间小于或等于24小时的旅游车或包车,实行24小时检查一次(简称“日检”);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大于或等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每趟营运时间大于24小时的旅游车或包车,实行每趟检查一次(简称“趟检”)。
制度要求,车站或者客运经营企业应当设立客运车辆日趟检室,负责客运车辆的日趟检工作,并有与之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对日趟检的项目和技术要求做了详细规定。
制度详细规定了客运车辆日趟检程序。检查合格的车辆由日趟检部门在“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合格证”上签盖“检验合格章”和“检验员章”。车站或旅游车、包车客运经营者行车调度部门凭签盖“检验合格章”和“检验员章”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合格证”进行派车或排班。检查不合格的车辆,由日趟检人员在“车辆出入库记录”相应栏上做好记录,写明不合格项目名称及状况,签注日趟检员姓名和日趟检时间,出具“临沭县客货运输车辆日趟检项目维修单”,由驾驶员将车辆送到具有相应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后由维修质量检验员或承修人在“日趟检维修单”的维修结果栏中签注合格意见、姓名和竣工时间后,加盖承修单位章,返回原日趟检室进行复检。日趟检人员对初检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后,在“日趟检维修单”和“车辆出入库记录”复检栏中做好记录。
制度规定,凡是未经日趟检或日趟检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车站和旅游车、包车客运经营者调度排班部门不得派车或排班,驻站管理部门不得出具包车、加班牌证等有关手续,驾驶员不得驾驶上述车辆运送旅客。
制度同时要求,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发车的外籍客运车辆也必须按照规定实施日趟检管理,并将客运车辆日趟检制度作为一项长期的安全措施,实施下去,防患于未然,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