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县公路运管稽征所在办案当中导入发散性思维
通讯员徐平报道:行政处罚是无情的,但却可以做到人性化执法。浙江省天台县公路运管稽征所在日常道路运输执法当中,充分运用发散性思维,尽可能顾及违法者的切身利益,做到“无情处罚,有情操作”,使违法者在受到处罚的同时,也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曹正定是该所法制科内勤主管,他也是该所运用发散性思维进行办案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他对此深有感触:“一个执法人员如果思维僵化,形成定性认识,他就无法在办案当中灵活运用法律法规知识,难以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判断,并容易导致出现适用法律法规条文错误或乱处罚的现象。如果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运用发散性思维,对案件的判断就能够恰到好处,所办案件就会无懈可击,就能够办成‘铁案’。”
天台县公路运管稽征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创造性地导入发散性思维,对一案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观察、思考,形成不同的处理方案,使案件办理的精确率\满意度大大提高。在办案当中,执法人员不是死记硬背法规、生搬硬套条款、拘泥于一点线索,而是突破思维定势的束缚,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以前有的执法人员由于受到经验的驱使,对案件的处理墨守成规,不愿多提些疑问,思维定在那里,转不过弯来,甚而至于钻进死胡同——出不来。现在执法人员在办案中习惯于多打几个“?”,多反问几个“如果”,从新的角度思考问题,思维由此来个腾空大转弯,思路更加开阔、更加活跃,不落俗套。执法人员也表示,有些相对复杂的案件,假如囿于传统思维模式,不但可能会走弯路,而且可能会犯错误。然而一旦我们用新眼光、新思路来审视案件,就能够克服思维上的障碍,提出“破案”的多种方法。
在办理“司机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装载有普通货物的危险品专用车”一案中,执法人员一下子提出了四种处理意见,从中足以说明该所执法人员的经验是丰富的,思维是扩散的,观点是新颖的,态度是负责任的。对于违法者而言,面对如此认真细致的执法人员、如此到位的案件分析,而这些处理意见之中也包含了最能维护他的切身利益的意见,因此他对于处理结果自然也就最能心甘情愿地加以接受。
该所去年承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有2000多件,但由于在办案中充分运用了发散性思维,办案质量相对较高。实践证明,运用发散性思维进行办案,一来能够培养执法人员从不同的角度灵活考虑问题的良好品质;二来能够突破思维定势的约束,推陈出新,一案多解,从中遴选最合适最稳妥的答案;三是运输业户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同时能够树立起良好的交通形象。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一定要打破定势和习惯的困扰,从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进行思考,努力拓展思路,细加探索研究,从中找出合乎要求的各种处理方案,再从这些方案中认真进行筛选,择出最能体现立法精神的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