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唐县交通局“五项制度”保障投诉查处到位
2007-01-12 22:16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山东省高唐县交通局 刘思贵
通讯员刘思贵报道:为切实保障运输业户的合法权益,高唐县交通局从建立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定期排查制度、反馈回复制度、分级负责制度、挂牌督办制度五项制度入手,紧紧抓住道路运输信访案件不放,在案件办理质量上下功夫,使每一个案件都能妥善解决。通过解决一个道路运输信访问题,化解一个纠纷,维护一片稳定的目的。2006年高唐县交通局对受理的15起各类道路运输投诉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被责令停业整顿的1起,给旅客赔理道歉的12起,受到经济处罚的2起。
高唐县交通局建立了领导包案制度,领导接访制度、领导批阅制度等。要求运输企业经理,运输企业负责人,亲自参与信访问题的处理,对重要来信来访,要亲自阅批,提出处理意见;坚持定期对道路运输的敏感问题进行排查,要求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并实施重点监管;要认真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对重点案件进行回访,对运输业户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对每一件道路运输信访案件,都要按照“分级负责、当口管理”原则,进行严格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杜绝出现推诿扯皮或漏管漏办现象。坚持对投诉两次以上的信访问题、运输业户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要求承办单位限期解决。通过五项制度的落实,道路运输实现了“零”越级上访案件,受到上级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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