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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废除班线终身制 全国客运经营权改革加速

2007-01-12 17:00来源:时代商报

    旅游客运、包车客运、班车客运等线路经营权的“终身制”被彻底打破。3月9日,省交通厅发布《辽宁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有期限使用暂行办法》,为全省所有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有期限设定了5年的期限,并且规定,在经营期间,如果企业服务质量不过关,将会被随时取消线路经营权。

  经营权使用期限定为5年

  辽宁省范围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经营权使用期限为5年,经营者在经营权使用期限内,按照规定办理车辆更新等手续;因事故、停业、严重违法违规而被责令停运或者因不可抗力原因停运等情况下,线路经营权期限保持不变,不予顺延。经营权到期或者被取消经营权,经营者须自行处理有关车辆及其它资产。

  今起重新确定经营范围

  记者了解到,按照省交通厅最新制定下发的《辽宁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有期限使用暂行办法》,对于旅游客运,按照营运方式分为定线旅游客运和非定线旅游客运,定线旅游客运按照班车客运管理,非定线旅游客运按照包车客运管理。目前从事旅游客运的经营者应按上述规定和准入条件,重新确定经营范围。对于包车客运,许可权限与班车客运许可权限的规定相同,各市将对包车客运市场进行一次清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要退出市场。

  无特大安全事故者优先

  在此次经营权重新确定中,在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对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在上一轮经营期内无特大运输安全责任事故和无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的客运线路原经营者,可优先获得线路经营权。

  现经营者达不到市场准入条件和有关要求,但仍要求继续经营原有线路的,若经营者保证在近期内通过整顿和整改能够达到行业要求,可暂给予为期一年的经营权。若一年内发生重、特大运输安全责任事故、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或者有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的,立即取消其经营权。对达不到市场准入条件的,坚决清理出市场。

附录:部分省份班线经营权改革报道

云南省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进行重大改革
 
  春城晚报讯(记者 赵学康)外出乘坐班车,大家都希望能够安全、快捷、舒适。为了达到督促经营者为乘客做到上述服务等目的,云南省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进行重大改革。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昨日对4条省际班线经营权进行招、投标。客运班线经营权实行凭服务质量信誉招投标,这在云南省尚属首次。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刘晋安昨日表示,过去,客运班线经营权实行的是单方申请、单方审批,而且经营权没有期限,存在“一审定终身”。实行客运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信誉招投标,可克服单纯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今后凡是有3家以上申请人的线路都将实行招投标。

河北省首次高速客运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正式启动 
 
  为积极探索客运市场审批方式改革,用市场化的办法配置道路客运资源,河北省运管局对石家庄至清河等四条市际高速公路客运班线采用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审批。11月10日,运管局委托河北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在《河北经济日报》对石家庄至清河、清河至石家庄、石家庄至南宫、南宫至石家庄四条高速客运班线发布了招标公告,对招标内容、经营期限、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上海省际客运班线经营权今起首次打破"终身制

    6月1日,《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管理规定》(下称《班线经营权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上海省际客运班线经营权将首次打破“终身制”。根据《班线经营权管理规定》,上海市现有客运班线经重新审核确认后授予4年经营期限,新增客运班线经营期限统一为4年。班线经营期满后,根据评议考核等级分别给予4年、6年或8年的延续经营期。 对两次年度评议考核不合格的、依然存在挂靠经营的或不服从管理部门客运班线站点调整决定的班线经营者到期后不予延续经营。《班线经营权管理规定》还明确,3人以上申请的班线全部实行招投标;并首次对挂靠经营予以定义,对清理挂靠、推进公司化经营具有积极作用。经营权重新确定工作将于2006年下半年全部完成。

责任编辑:奚乐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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