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唐县交通局运管处:实施《谦政制度》“七不准”
2006-12-25 21:56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山东省高唐县交通局 刘思贵
通讯员刘思贵 刘丽慧报道: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树立交通局良好形象,近日,高唐县交通局运管处实施了《廉政制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局运管处实施的《廉政制度》,是指交通运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运证年审、运输市场管理 等执法活动中,与运输业户签定《廉政制度》。《廉政制度》规定,交通运政执法人员在以下公务活动中,要做到七个不准:即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不准刁难运输业户、不准接受运输业户的有价证券、不准强行订阅书和报刊。目前该局运管处与运输业户共《廉政制度》87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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