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数外挂车四宗罪
个案税费流失稽征无奈
一个福建车主,一面安徽车牌,一张江西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缴费凭证,一串都是零的缴费金额。
这是日前福建省公路稽征局福州稽征处稽查科科长姜敏在路上稽查时,发现的有效的标示缴费金额却为零的缴费凭证。姜科长不禁感叹:一车三省,外挂车又出新花招了。
日前,福州稽征处稽查科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皖A9755的车辆时发现,这辆挂安徽车牌的福建车主,出示的却是一张江西的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缴费凭证,而凭证上缴费金额全为零。
在姜科长的办公室里记者见到了那张凭证的数据照片。只见上面写着“调驻车辆非取酬”,这可能正是缴费金额为零的“原因”。
对此,姜敏很无奈,因为这种凭证本身是有效的,由于其他省市针对车辆挂靠的政策和我省不同,存在各种不规范操作的情况。如果按照正规的缴费程序,这辆重达9吨的车辆每月单单养路费就要交纳1980元。现在,全流失了。
现状:外挂车辆明显回归
据记者了解,去年6月20日开始,经过半年多的整治,目前,外挂车辆“回归”趋势明显。以福州市稽征处为例,仅去年8月份,就有315辆外挂车返回原籍,这些车的载重吨位达2800多吨。
但是有关人士也表示,仅依目前的措施远不能根本上遏制车辆外挂,还必须依靠国家、省制定相关车辆属地管理办法,杜绝异地挂牌;本地公安交警与稽征部门在核定吨位的问题上要统一,不能各行其道;取缔在我省内的外挂车辆代办点;全面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从营运、超载入手,严厉打击外挂车辆。
建议:切断车辆外挂源头
来自泉州的省人大代表王亚君等代表认为,车辆外挂的严重危害性是有目共睹的。
一是大肆偷漏税费,致使我省税费严重流失。外挂车辆长期在本地从事货物运输经营,行驶本地的道路设施、耗费本地的公共资源,却未向本地税务、稽征等部门依法缴交应交的税费。据测算:一部核定吨位5吨的货运车辆,在我省每年应交各种税费共计25860元。仅泉州市现有外挂车辆就多达7000辆以上,因车辆外挂每年流失各种税费达3亿元以上。
二是严重破坏道路运输管理秩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社会稳定。车辆挂靠的车籍地相关管理部门在车辆报牌、日常技术管理、年度审验等环节放弃监管,放任自流,致使外挂车辆随意改装,擅自改变车辆技术参数,长期不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车辆技术性能得不到保障,甚至是带病运行,严重超限超载违章运行成为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是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造成货运经营不平等竞争。外挂车税费率低,相应降低了运输成本,对招揽货源有价格优势,甚至是恶意杀价揽货,使本地籍车辆处于劣势,举步维艰。若任其发展,本地籍货运车辆将淡出货运市场。
四是容易诱发权钱交易,滋生腐败问题。
因此,王亚君等代表建议省政府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车辆外挂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形成全省互动的路面稽查网络,查处外挂车违法行为;重点治理中介组织,切断车辆外挂的源头;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车辆落籍经营;简化程序,提供优质便民服务,方便运输经营,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经营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