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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惠安优惠税费 鼓励外挂车回迁

2006-12-15 10:59来源:泉州晚报

   记者昨日从惠安县交通局获悉,该县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外挂车辆回迁,不足一个月就有四辆外挂车回迁,运力共71.5吨。
 
  该优惠政策具体如下:对营业性货运车辆的养路费、货运附加费,按年缴交的,全年按10个月征收;按月缴交的,全年按11个月征收。货运公司实行先征定额运管费,后按企业实际营业收入的0.8%结算补差的办法征收公路运管费,根据运力规模确定公路运管费定额标准:运力在1000吨以下,按现行定额标准每吨每月16元征收;运力在1000吨至3000吨,按每吨每月12元定额标准征收;运力在3000吨以上,按每吨每月10元定额标准征收,再按实际营业收入的0.8%补差。

  货运企业的车辆运输管理费全年一次性按10个月征收,货运企业缴纳的运输管理费10%由县交通局拨给货运企业。挂惠安县车牌的营业性货运车辆经过杏田、曾厝通行费站可办理月票。凡惠安县籍的牵引车、集装箱车,在该县境内公路行驶,免征车辆通行费。

责任编辑:武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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