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严禁工作人员从事或参与车辆营运活动
2006-11-29 09:14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江苏省姜堰市交通局 闵炳建
通讯员闵炳建报道:11月27日,姜堰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发出通知,严禁工作人员从事或参与车辆营运活动。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交通管理人员公正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姜堰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严禁工作人员从事客运、货运、停车服务、机动车修理、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严禁工作人员以入股、外包、租赁、挂靠等方式参与公交车、出租车客运和货运、停车服务、机动车修理、驾驶员培训等经营活动;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借用机动车供自已使用;严禁工作人员使用报废车、套牌车、赃车;工作人员夫妻双方直系亲属从事客运、货运经营的,实行报告登记制度,向交通局纪委报告,严禁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们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交通局窗口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拒绝改正的予以辞退。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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