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县运管所实行工作督查制度
2006-11-16 13:41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浙江省景宁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张云波
通讯员张云波报道:为加强对全所运管稽征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和解决运管稽征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景宁县运管所在全县实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督查制度。
专门成立督查组,督查组直接对处长负责,主要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督查,每周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所长汇报一次。在督查过程中,遇到工作人员发生贪污受贿、中饱私囊等重大事件,随时上报领导,及时进行处理。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公文或会议明确规定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以及考核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完成质量。
二、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即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脱岗、离岗行为,尤其是稽查人员、驻客运站人员等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执法的情况。
三、全体工作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六条禁令”、治理商业贿赂等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否有吃拿卡要、违法乱纪、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干部职工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情况,是否存在“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机关病;是否做到了温情执法、热情服务;是否存在该作为不作为、隐性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五、各类举报、投诉、信访案件以及曝光、批评等需要督查落实的事项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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