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唐县恒冠驾校顺利通过运管部门复查
2006-11-10 09:32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高唐县交通局 刘思贵 马爱英 刘丽慧
通讯员刘思贵 马爱英 刘丽慧报道:根据《中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驾校审查发证机关为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恒冠驾校初次发证机关与这一规定不符,为换发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高唐县交通局运管处对恒冠驾校进行了复查并顺利通过。
高唐县交通局运管处根据交通行业标准JT/T433—2004《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对驾校的软﹑硬件进行了系统的审验。此次审验内容包括:是否有属于自己的练车场地;是否有办公场所;教练车辆类型及数量是否齐全;教练员及管理员人员是否齐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教练场技术条件说明;教练车技术条件、车型数量证明;教练车辆购置证明;各类教学设施、设备清单;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及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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