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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运输管理处认真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2006-11-09 10:03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江苏省宿迁市运输管理处 朱其安

    通讯员朱其安报道:2006年11月7日,宿迁市运输管理处通过认真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徐州市红金龙旅游运输有限公司的苏C13108号金龙大型客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一案给予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6年10月20日,徐州市红金龙旅游运输有限公司的苏C13108号金龙大型客车在宿迁南外环沿途带客,后又逃避运政稽查部门的正常检查,通过公安交警部门的协助才被拦截检查。经过运政执法人员深入调查发现,该车的经营范围是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及旅游客运,但该车并不是包车或旅游运输,而是早上从徐州发车沿途从徐州市睢宁县双沟镇、沙集镇、宿迁耿车镇、宿迁市区等地一路带客共达34名,这34名旅客分别去往高邮、常州、常熟、扬中、苏州、张家港、太仓、上海等地。

    根据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八十四条(四)项的规定,该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可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省运管局苏运法〔2006〕1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运政执法行为的实施意见》,宿迁市运输管理处组织处领导、法制和稽查等部门负责人,对本案进行集体讨论。通过讨论认为该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班车客运经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情节比较恶劣,严重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损害了旅客的合法权益,因此决定给予该车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11月7日该公司已委托有关人员前来处理完毕。今后,宿迁市运输管理处将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准备给予五千元以上罚款的案件一律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以规范运政执法行为,促进运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梁 毅)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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