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交通违法可异地处理
2006-11-01 18:01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浙江省临海市运管所 卢立浪
通讯员卢立浪报道:从11月1日起,驾驶员凡在浙江省台州市范围内交通违法,当事人在收到《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或者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等获悉车辆违法信息后,可在台州各县(市、区)任选一个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并在处理地凭《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到农村信用联社指定网点缴纳罚款即可,不必再像过去那样非要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去处理。此举将大大方便广大有车一族和车辆拥有单位。
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车辆进入了寻常百姓家,驾车出行在给寻常百姓带来方便的同时,交通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这些被电子警察、监控、摄像、照相等各种技术手段采集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都要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将给交通违法行为人带来许多不便。在台州市域范围内,推行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异地处理的做法,将给他们带来很大方便。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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