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漏逃交通规费车辆插翅难逃
2006-10-27 08:44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交通局 刘思贵
通讯员刘思贵报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凡是没有办理道路运输证,没有办理缴纳交通规费的车辆,不能搞营业性运输,交通执法人员依法终止运行,并责令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10月中旬以来高唐县交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漏逃交通规费车辆整治活动,该局在坚持开展常规路面稽查外,同时还针对车辆偷漏交通规费的不同特点,实施跟踪稽查,停车场、装货点、进村入户,撒下交通规费征收的天罗地网。对检查出的欠费车辆,除按照规定收取交通规费和滞纳金外,还严格依法处以罚款,拒不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系列举措减轻了国家和运输业户的财产损失,让漏逃交通规费车辆,寸步难行,又保证了国家交通规费征收政策应征不漏的严肃性。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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