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Road Transport Academy道路运输网官方微信

运政和谐执法初探

2006-10-20 15:56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张强

    通讯员张强报道: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体系的逐步健全,道路运输管理行业相应出台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为龙头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这对促进运管部门职能的转变,推进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适应新形势,积极稳健地做好运政执法工作,促进道路运输业和谐健康发展,已成为我们运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笔者结合两年来,焦作市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实践,提出和谐执法理念,希望大家共同商榷。

    一、和谐执法的构想

    (一)基于建立和谐交通的大环境。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理念,十六届六中全会致力于破解和谐社会难题,交通部门适时提出了“构建和谐交通”新的历史命题。焦作交通部门提出了建立“和谐交通、正气交通”思路,蕴涵着以人为本、和谐正气之意。我们运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客运、货运、维修、驾校、站场等运输市场的监管之责,业务范围涉及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直接与基层一线的群众接触,作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行为的好坏,直接影响交通部门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和谐交通能否实现。鉴于此,运政和谐执法急需提上日程。

    (二)运政执法存在不和谐的音符。当前,运管部门的执法环境不容乐观,暴力抗法现象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大有愈演愈烈之势。2006年3月,南京某区运政稽查队一名稽查员被该小货车司机迎面撞倒,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4月,重庆市开县运管所在依法中,车被强行抢走,摄像机也被暴力抗法者损坏。6月,汉中市汉台区运管所稽查队在稽查时,一名女运管员遭到殴打,造成头部多处外伤……诸如此类的案例,表明改变运政执法的被动局面,探讨新的执法方式,迫在眉睫。 

    (三)高额罚款同受罚主体低承受力的不和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部令规章的的法律责任部分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不难看出对违规经营这的处罚的上限额是比较高的。比如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中所述“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能够充分说明这一点。与此相反,从事运输的大部分车主的经济状况不容乐观,在加之燃油上涨等因素,受罚主体的承受力呈下降趋势。在行政执法中,运政执法人员,根据罚则的上下限,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如果采取就高不就低等不适当的处罚方法,就会出现违规经营者不堪重负,失去理智,采取以暴抗法的不冷静的处罚方式。

    (四)交通部门部分从业人员诚信缺失,萌发市场经济的不健康因素。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诚信缺失现象几乎涉及到各个行业,交通行业也不例外,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在公路建设上存在这样的现象,一级资质搞投标,二级资质搞分标,没有资质搞建设。在我们运输市场上,也存在能坑则坑,能骗则骗,行业的公信力、诚信度下降。部分运输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通过吸收外挂车辆,增大企业规模,然而缺乏对挂靠车辆的教育管理,导致了单车出现的无序竞争现象:客运市场存在倒客、甩客、宰客现象,货运市场存在不按照运输合同欺诈货主的行为,维修市场存在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现象,驾校存在不按学时培训现象。这些诚信缺失的现象,为运输市场注入了不和谐潜在因素。

    二、和谐执法的实践

    (一)树立和谐执法理念。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作为市场的“裁判员”,要将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有序的运输环境摆在首要位置。焦作运管局围绕建立“和谐交通、平安交通”的目标,倡导和谐执法理念,对执法管理模式,行政执法程序等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谐理念的提出,包涵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就我们道路运输业而言,和谐的内在要求就是“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具体到运政执法,和谐的内在要求 “公平执法、公正执法、温情执法、阳光执法”。和谐执法理念实践的好坏,要通过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好坏来衡量,要通过人民群众对出行状况的满意度来衡量,要通过道路运输业对第三产业的贡献大小来衡量。树立和谐执法理念,认清和谐执法理念的内涵和外延,对于和谐执法实践大有裨益。

    (二)人性化执法,消除执法冲突因素。人性化执法的前提条件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执法要求做到有理有节。在社会法制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大众法制理念不断强化的今天,即使违规违章事实存在,也要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即使车主口头供认其违规事实,要在其自愿的前提下,做好笔录,做好第一现场的证据保全。如果没有充足的音频视频证据,行政强制措施要慎用,不要想当然的扣证扣车。如果在强制措施必须执行时,要严格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委托法院强制执行,避免面对面的执法冲突,确保执行行为有理有节。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运管局坚持人性化执法,实行了先培训后处罚制度,对违规经营者首先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由法制科工作人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令,让违规者知道法律规定,明白处罚标准,减少无知违规、二次违规现象的发生。实现高额罚款听证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体现了违规者的法律救助权利,消除了行政管理部门同运输市场主体的不和谐因素。

    (三)创新执法管理模式,打造和谐运管。管理部门同市场经营主体的不对等,导致了双方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不对等。鉴于此,运管局提出了合同管理,出台了客运、货运(含危货)、维修、驾校等行政管理合同,利用行政合同管理手段,加强市场监管,实现了运政管理的和谐发展。一是合同内容强调平等。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赔偿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宏观调控手段运用。合同明确规定运管部门要根据市场情况,对市场进行调控。三是自由裁量权制定科学。在此行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签署单位在以后行政处罚中所享受到的政策,实行阶梯式的处罚规则,对执法尺度作统一界定,规范执法行为。四是监督渠道畅通。在行政合同中,标明了市长热线、市优化办、市交通局监察室电话,便于经营业户监督。行政合同的实践过程中,委托市道路运输协会作为第三方,对照道路运输行政合同,对全市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合同考核,强化了对行业管理部门和市场经营者双方的监督,保证了合同的履行。全新的执法理念,为探索和谐执法的新模式,开创性的拓展执法空间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行业诚信建设,营造和谐运输环境。诚以立信、信以立业。一个国家不能缺乏信用制度,一个社会不能缺乏信用体系,一个行业不能忽视信用管理。一个和谐的运输环境要求建设一个诚信的交通行业。运管局以一个诚信政府部门引导一个诚信行业的发展思路,树立诚信行业发展理念,加快了运管行业诚信体系建立。针对当前道路运输业诚信度不高,行业服务水平不高,交通部制定了《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运管局根据该信誉考核办法,结合河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局制定的千分考核办法,按照该局与行业主体签订的道路运输客运、货运、维修、驾校行政合同,加强对企业的管理,敦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车辆、人员的管理,尤其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定期举办“比诚信、比服务”行业诚信评比活动,每年对行业诚信经营状况进行评比排名,对排名靠前的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在新闻媒体上免费宣传,为其带来切切实实的经济利益;对于排名末尾的,要在媒体上曝光,降低其经营资质,让其经济利益受损。通过对企业诚信建设的引导,真正让那些诚实信用、合法经营的运输企业走品牌经营之路,让那些靠投机倒把、欺行霸市的企业穷途末路,营造一个“公平竞争、文明服务,质量上乘,诚信经营”的和谐发展大环境。

    三、和谐执法的展望

    (一)人的和谐因素要强化。“打铁还需自身硬”。和谐执法的实现,关键要解决人与人的和谐问题。运政执法人与人的和谐,包涵执法人员之间,执法人员同从业人员之间,从业人员之间三个层面,关键是执法人员同从业人员之间。和谐执法就涉及执法队伍建设与从业人员队伍建设问题。在运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运管局推行“三个榜样”(“三个榜样”,即“一把手”给班子成员做榜样、班子成员给党员中层做榜样、党员中层给一般人员做榜样),通过采取上挂锻炼,下派代职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才的培养、教育、管理,组建了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严谨、纪律严明、业务熟练的执法队伍。在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方面,行业管理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内部人员教育,定期不定组织企业骨干参加行业培训,重点是通过实现先教育后处罚富有针对性地对违规经营者培训,增强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加强和谐执法需要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和谐执法要实现良性发展,仅靠加强队伍素质,建立和谐执法的各项制度,难以实现。营造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各项监督之中,要重点解决行风监督问题,通过定期聘请人大、政协、社会团体、运输企业等社会的各个层面的代表评议行风、政风,及时解决执法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包括行业服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公路“三乱”、是否存在执法不规范等等现象,做到及时查找及时整改,及时改进。其次,还要建立长效督察制度。结合外部监督,定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搞好自查自纠。单位内部要成立督察工作组,督察工作组,要将明察与暗访结合起来,要将查找与整改结合起来,查每位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查每件行政案件处理情况,查每个外界投诉处理情况,真正将依法行政与阳光行政、和谐执政结合起来,塑造和谐、亲民的运管形象。

    (三)和谐执法需要建立联动机制。和谐执法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一个行业、一个部门单打独斗,效果不会很明显。要建立一套和谐执法的长效,要求运管部门加强同路政、征稽等行业内部合作,实行路通、车通、站到、监管到的联动运作机制,重点加强在公路治理、运政稽查、规费征稽等方面的联合执法,树立“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交通整体荣辱观,将和谐执法理念贯穿整个执法过程中,达到行业和谐的目的。交通部门还要加强同公安、城管、法院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在驾校治理、城乡一体化、具体案例的强制执行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探索新的合作机制,探索综合执法的新途径,形成“齐抓共管、共创和谐”的执法新局面。

责任编辑:Online Team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

最新动态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