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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学生接送车”黄色标志牌启用(图文)

2006-10-12 09:17来源:金华日报

    从本月开始,金华市中小学学生接送车辆将全面启用全省统一的“学生接送车”黄色标志牌。昨天上午,记者在市教育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的规范管理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首批500枚铝质“学生接送车”黄色标志牌目前已经全部发放到全市各相关学校。

    记者在现场看到,此次统一下发的“学生接送车”黄色标志牌除了“学生接送车”字样外,还标有“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交通厅”以及安全警示标志,并有“浙学接×××××”等统一编号。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凡经学校申报,并由公安、交通部门审核的学校自备客车、社会力量购置车辆、客运部门车辆,在接送承运中小学学生以及幼儿园儿童时,均要在车辆前后挡风玻璃内右侧放置“学生接送车”标志牌。而一些未经过审批,存在不良安全隐患或非法超载等学生接送车,一经发现将由有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并依法追究车主和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据省公安厅交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7日零时,今年全省的死亡人数突破了5000人,而“十一”长假期间,全省就发生了312起交通事故,死亡110人。主要原因是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所造成。而时下一些学校接送车所存在的车况欠佳、超载等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按照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省安监局等部门的要求,承担中小学学生接送业务的专业客运企业,就接送业务向辖区运管部门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内容包括承担中小学学生接送任务的车辆技术状况、二级维护记录、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明、对口承运学校、行经线路等。同时必须安排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并指派安全责任心强的安全管理干部对中小学学生接送车辆实行重点安全管理。

责任编辑:武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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