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肇事撞人装救人 被处以行政拘留
2006-10-11 09:43来源:华商晨报
肇事之后慌称自己是救人者,还主动为警方提供线索。
近日,锦州黑山县交警大队根据“目击者”于某提供的线索破获了一起车辆肇事案,肇事者却正是于某本人。
2006年9月23日,锦州黑山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对一起车辆肇事案的“目击者”于某进行询问。
据于某称,“当时我驾驶农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在我前面也有一辆农用三轮车。突然,前面的那辆三轮车后刹车灯一闪,没停就向西快速驶去。我停车一看,一个老太太倒在地上,伤得很重,当时路口处还停着一辆小客车,车上的乘客应该看到了车祸过程。我借手机打了120急救中心电话并报了警。”
在民警的进一步询问中,于某眼里闪出一丝惊慌。
面对民警接连的询问,于某还有些慌乱。
民警认为于某提供的情况与现场勘察情况不符,存在可疑之处。通过于某所说的肇事现场旁边还有一辆小客车的线索,民警找到了那辆小客车上的乘客,乘客证明:肇事者正是于某。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于某不得不承认了肇事事实:当天于某开车在肇事地点转弯时,一位老人穿过马路,于某踩刹车时右倒车镜把老人刮倒,因为有前科,于某害怕再坐牢,就守在现场,慌称自己是目击者,希望逃过处罚。
目前于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2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武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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