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路运管费不得随意减免
2006-09-28 16:50来源:台海网
昨日,省运管局发出《关于规范运管费征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规范运输管理费用的征收,严格执行有关规费的征收政策,不得随意减免运管费。
通知明确表示,牵引车(含集装箱运输车)的公路运管费计费吨位一律按每车20吨计征,挂车免征公路运管费,各地不得擅自出台地方计征吨位标准,不得对未缴公路运管费的挂车征收运管费和罚款。
责任编辑:武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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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表示,牵引车(含集装箱运输车)的公路运管费计费吨位一律按每车20吨计征,挂车免征公路运管费,各地不得擅自出台地方计征吨位标准,不得对未缴公路运管费的挂车征收运管费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