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0月1日至11月30日道路安全大检查
2006-09-28 14:19来源:南宁晚报
10月1日至11月30日,南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0天的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行动中,公安、交通、公路、旅游和城建等相关部门重点检查参加“十一”黄金周旅客运输的车属单位、车辆、驾驶人、旅游线路、进出景区道路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不符合安全技术状况的车辆、不具备旅游运输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一律取消参加旅游运输资格。
同时,公交、交通等部门对全市9座以上的客运车辆、农村地区从事短途客运的人力车辆以及用于运送学生、职工的单位内部车辆及驾驶人进行逐车逐人登记,建立“户籍化”管理制度,并见客运车辆车主、驾驶人等,对他们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此外,从严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载人、高速路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凡是在10月、11月两个月内有两次以上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记录的运输企业,由安监、交通部门发出警告通知,发生两次交通死亡事故的客运企业要停业整顿,消除安全隐患才可以继续运营。
责任编辑:武伟亭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