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级以下公路客车禁行
2006-09-28 14:05来源:华商报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交管部门重视路面管控,22时至次日晨6时之间,严禁客运车在三级以下公路通行。
通知要求,各级交管部门要周密考虑辖区道路特别是旅游道路和旅游景区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迅速反应;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点线路增加警力,重点查纠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设定分流路线,完善分流路线的交通标志、标线和指示牌,增设引导标志,并向社会发布旅游道路交通信息;要防止高速公路因交通流量增加、收费通道不足、道路维修施工等原因导致的交通堵塞,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再次强调,重点路段应实施24小时管控,22时起至次日晨6时之间,严禁客运车在三级以下公路通行,对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要设置禁止客运车辆通行的标志,对容易发生拥堵的重点路线、山区景点公路要制定交通疏导分流预案,必要时将采取交通管制。
另外,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社会公布值班室电话:029-85391741、87680110;如果您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困难和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责任编辑:武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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