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新招确保黄金假期交通安全
十一复十一,但今年的十一恰逢中秋,预计节日期间人流、物流都将明显比往年增大,新情况下,深圳交通部门自然也拿出了新招。
9月26日下午,记者从深圳交警局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一黄金周内深圳将重点对旅游景点、道路拥堵点监控巡逻、整治酒后驾驶,对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车辆,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6日下午,深圳市交警局车管所召集全市145家客运单位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开会,通报市交警局对客运企业、旅游运输单位做好国庆假期车辆安全检查、保养和对驾驶员安全教育的相关措施和规定。由此拉开了黄金假期交通安全管理的序幕。
据悉,为抓好国庆黄金周期间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在十一黄金周期间,深圳市交警局将根据中秋当晚群众赏月较集中的莲花山、滨海大道生态公园、仙湖植物园、大、小梅沙海边相关路段等地点实施重点监控,将增派177名民警、100名协管员,加强对这些重点地段的交通巡逻。将在广深高速同乐检查站、机荷高速公路龙岗收费站、梅观公路梅林检查站设点检查违章车辆,对9座以上出深圳客运车辆逢车必检。对无证驾驶、酒后开车从严执法,对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车辆,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确保假期内的交通安全。
会上,深圳市交警局要求各客运单位领导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指定专职人员,分别制定节日期间紧急突发事件的工作方案,加强值班,强化交通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要在节前对本单位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普查,重点检查铺位、座位、行李架、水箱、安全门、安全窗、轮胎、灭火器等机械物件,确保车辆安全性能符合要求,消除安全隐患,严防车辆带病上路,并对车辆检查情况造册登记存档备查;要严格对客运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对本公司客运车辆司机进行一次排查,严禁去年以来发生过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和违章记分满12分的客运车辆驾驶员参加节日期间客运工作;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上路营运;严格执行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汽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人,以及从事公路客运的驾驶人一次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规定。保证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不超载;必须与驾驶员签订节日期间安全行车责任状,落实责任制,严防发生私自改装、超载、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
会后,深圳车管所与各客运单位签订了《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把责任落实到了具体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