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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市运管部门将建立信誉档案监管企业诚信

2006-09-20 01:18来源:潍坊晚报

  自潍坊晚报刊报登潍坊市交通部门将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督查考核的消息后,许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纷纷致电咨询督查考核内容及相关事宜。9月18日,记者从潍坊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此次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督查考核内容已确定,同时建立信誉档案,为以后每年的考核做对照,对考核不及格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由原许可机关依据有关法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吊销经营许可。

  此次督查考核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发布实施后的第一次,以后将会在每年进行。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在每年的9月至11月。

  本次督查考核内容包括:经营者基本情况,如人员素质、设施条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条件、设备条件等;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包括基础管理、维修质量、经营行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另外经营者的社会信誉评价情况也是考核的重要内容。

  同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通过社会监督、公众投诉、媒体信息采集等多种渠道及时记录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信誉信息。此次督查考核同时为每家维修企业建立信誉档案。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信誉等级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对维修企业经营者重新考核并重新评定质量信誉等级,对达不到原信誉等级要求者进行降级甚至取消其质量信誉级别,对质量信誉考核不及格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由原许可机关依据有关法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吊销经营许可,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武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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