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车辆屡次超载 罚负责人五千
2006-09-13 09:30来源:羊城晚报(广州)
这是东莞首例因超载不整改受处罚事例
本报讯记者王红虹、通讯员阎海宾报道:因运输公司的客运车辆屡次严重超载,东莞某运输公司的负责人受到交警部门五千元的处罚。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自《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这是东莞首例因超载不及时整改、企业主管负责人受处罚的事例。
据交警部门介绍,今年7月份开始,公安部在广东等9省市开展了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东莞某运输公司的六辆车辆因严重超员先后被公安部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查纠通报。
由交警支队牵头组织了东莞安监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检查组,在近日对该运输公司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要求该运输公司认真查找管理漏洞,迅速整改。通过检查当天始发站记录,上述六辆客车出站时并没有超载,都是在沿途路上驾驶员受利益驱使,再次搭乘旅客而超员。
东莞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在认真检查了该运输公司的安全情况后,要求从本月1日起,在所有客运车辆车身上均要粘贴举报超载违法行为有奖的宣传单张,并公布超载的举报电话;9月5日,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四款规定,交警支队依法对该运输公司直接责任人张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对超载车辆的驾驶员、乘务员分别作出严肃处理。为防止客车超员情况的再次发生,东莞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把对该公司的处理情况通报给有关单位。
责任编辑:武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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