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夏’828’特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司机捕
2006-09-13 02:14来源:新华网
宁夏“8·28”特大交通事故责任驾驶员马军,日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宁夏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8月28日12时17分,吴忠市客运公司司机马军驾驶的大客车行驶在211国道与宁夏天豹汽车运输公司二分公司司机苏某驾驶的客车发生迎面相撞,造成13人死亡3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勘察认定,司机马军驾驶机动车与苏某驾驶车辆会车时,侵占对方车辆行驶路线,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关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实施右侧通行”的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主要责任。
责任编辑:武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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