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7万辆车今起享受运管费优惠-大客户和特殊车辆属优惠之列
2006-09-08 10:00来源:重庆日报
为激励运输企业做大做强,市运管局昨日宣布,今起开始对大客户和特殊车辆实行运管费优惠政策,全市将有7万台客货车享受到此项优惠,每年运管部门将因此减少征收1700万元。据悉,这是西部地区首次对运管费进行优惠。
运管局称,按照“大客户”计划,具备法人资格,所属车辆缴纳公路运输管理费总吨位在500吨以上,且质量信誉考核合格的道路运输企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根据不同吨位,优惠幅度又被分为12个梯级,其中500吨为起点,可优惠11%,最高可以达到1.5万吨,可优惠25%。
运管局表示,优惠政策个体经营户也可享受。该局同时出台了《特种货运车辆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办法(试行)》,其中规定,核载吨位20吨以上的单车、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交通部《道路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表》推荐的车辆等三类特种货运车辆可以享受优惠。
具体优惠政策为:牵引汽车列车的半挂牵引车按其整备质量的50%核定运管费计征吨位;核载吨位超过20吨的车辆统一按20吨计征运管费,其超出部分免于计征;承运商品汽车的专用半挂车统一按7吨计征运管费,核载吨位不足7吨的按实际吨位计征;《道路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表》推荐的车辆符合前述条件的执行上述征收规定,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车辆核载吨位的90%计征运管费。
责任编辑:武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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