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连续两月集中宣传《办法》
2006-08-29 09:50来源:长沙晚报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出台并将于9月1日施行。昨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举行专门会议,要求相关单位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普法宣传,让《办法》的主要立法精神和基本内容家喻户晓。
普法宣传活动要求市公安局所有民警带头模范学习和遵守《办法》,各派出所在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民警要与交警一起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警支队要组织全体交警进行学习《办法》知识考试,经过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执法资格。市教育局普法宣传率要达到100%,并联合相关部门编写针对学生特点的交通安全手册,所有学生在近期接受两堂安全教育课。市交通局要在长途客运和旅游车上积极推行“交通安全常识讲解员”制度。市公用事业局要以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为单位组织所有驾驶员开展普法课。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和其他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也要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武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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