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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9月1日起运管费不收现金

2006-08-28 09:44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9月1日起运管费不收现金,市民可通过现场刷卡、银行代办缴费。

  记者昨日从市交通部门获悉,从9月1日起,运输企业和个人如需缴纳公路运输管理费,必须在交通部门各办事缴费窗口通过省非税系统办理。

  据悉,目前,省非税系统已经与深圳发展银行代收系统实现了实时连接,并在全市各交通办事缴费窗口投入运行。从9月1日开始,需要缴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通过省非税系统缴纳公路运管费。深圳发展银行专门设立了财政代收账户(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账户名称:广东省财政厅,账号名称:11005174437101)。

  市交通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还提醒市民,9月1日起各办事缴费窗口征收运管费将不再收取现金和支票,市民办理业务可通过现场刷卡、银行代办等方式缴费。另外,特区内缴费可选择爱国路、南头、滨河、沙头角等任何一个办事处办理。如在特区外缴费,则前往就近的设在各街道的运管所办理手续。

责任编辑:武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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