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市对营运客车给予燃油补助
日前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我市将对全市营运客车给予燃油补助。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展开,不日车主们将领到补助款。
近年来,成品油价几次上涨,给我市客运市场造成很大影响。为此,依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市交通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营运客车燃油补助具体方案。记者了解到,此次补贴对象为城市公交企业、班线客运经营者和出租车行业。享受补贴的企业和经营者必须具备齐全的工商登记和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等证照,车辆在2005年12月30日前在我市辖区内注册,规费齐全,合法经营,相关证照齐全有效,并经2006年度审验合格。全市交通系统补助资金为877万元,其中城市公交237万元,农村客运364万元,城市出租276万元。本次补贴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一次性补助资金。
据了解,目前全市出租客运车辆1771辆,由于两区与五县出租车准入运营条件不同,两区车辆油耗较大,故对两区出租车每车补助1593.5元,五县出租车每车补助1448.6元。公交车辆由羲通公交公司按车辆运营情况制定补贴发放方案,上报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补贴。长途班车每座位补贴标准168.6元,短途农村班车每座位补贴标准144.85元,每车补贴金额=车辆座位数×每座位补贴标准。对2006年报废车辆,补助费用按报废入户的实际时间进行核发(应补助金额×全年营运天数/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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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交企业、班线客运车辆和出租车 快去申领燃油补贴
天水晚报
本报讯【记者魏军虎 通讯员王立华】为缓解燃油价格上涨对我市客运市场带来的影响,市交通局根据省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对全市公交企业、班线客运车辆和出租车行业发放燃油补贴,广大司机朋友可尽快到指定的车行领取。
此次客运车辆燃油补贴条件为:企业和经营者必须具备齐全的工商登记、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等证照,车辆在2005年12月30日前在我市辖区内注册,规费齐全,合法经营,并经2006年审验合格的车辆可申领燃油补贴。我市交通系统补助资金为877万元,其中城市出租车276万元,城市公交237万元,农村客运364万元,补贴资金的来源全部为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一次性补助资金。
据了解,全市出租客运车辆共1 771辆,其中两区出租车补助1593.5元,五县出租车补助1448.6元;全市公交车辆共229辆,平均每车补贴10349.34元;全市长途班车共264辆,短途农村班车997辆,长途班车每座位补贴标准为168.6元,短途农村班车每座位补贴标准为144.85元,每车的补贴金额=车辆座位数×每座位补贴标准。另外对于2006年报废车辆,补助费用按报废入户的实际时间进行核发(应补助金额×全年营运天数/365)。
此次燃油补贴将按规定程序发放,两区出租车由出租车行逐车登记造册后,经市交通局审核后拔付车行,车行建立台帐,足额发放给出租车;五县出租车由县运管所发放;天嘉集团所属班线车辆由天嘉集团发放;县区班线车由县所发放;公交车辆由羲通公司按车辆运营情况发放。此次燃油补贴将在一周内发放完毕。
为了做到资金发放的公开、公正、透明,运管部门将张榜公布补贴车辆和资金,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虚报冒领、滞留、挤占等违法行为,燃油补助资金监督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从严处理。
监督电话:8216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