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海运管提醒:新车别忘缴养路费
2006-07-31 09:19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通讯员 浙江省临海市运管所 卢立浪
在当前正在浙江台州各地开展的“公路养路费专项稽查”活动中,临海市运管稽征所组织专门力量,从7月10日开始上路稽查,截止28日,共查处欠缴公路养路费车辆91辆。其中有69辆车自从购买新车开始,就一直没有到稽征部门缴纳过公路养路费,而欠缴养路费的又以私家车居多。
近年来,人们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私人购车已不再是新鲜事,有车族已越来越多。但是,许多车主缴费观念却不强,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二年、二三年,有的能拖则拖、能逃则逃,有的则想凭借特权、关系逃缴公路规费。据了解,临海全市目前大约还有2000辆左右的私家车在车管部门上牌后,没有到稽征部门主动办理入户缴纳规费手续。
公路规费取之于车用之于路,依法缴纳公路规费是每位车主应尽的义务。按照《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新车在领取号牌(包括临时牌照)后5天内,应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主动到当地稽征机构办理缴费手续,并从发照之日起计征养路费。同时,对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缴纳养路费的,除按规定补缴应缴费额外,还应按日加收应缴额1%的滞纳金。对连续拖欠养路费3—6个月的,并处应缴额30%—50%的罚款;对连续拖欠6个月以上的,并处应缴额50%—100%的罚款。
在这次养路费专项稽查中,一辆神龙富康轿车已有3年多未缴公路规费,按照相关规定,仅滞纳金一项就要4、5万元。为此,稽征部门提醒有车一族注意,在车辆办理上牌手续后,务必及时到稽征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并按时缴纳各项公路规费,以免造成收取滞纳金和罚款等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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