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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司机“黑名单”全国联网

2006-07-26 09:30来源:CCTV

    公安部近日决定,将对道路营运车辆建立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对于一年内有两次超员20%以上或一次超员50%以上违法行为记录的驾驶人,当年内不能再驾驶客运车辆。对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员,两年内不能驾驶长途客运车辆。被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信息将载入全国联网的公安信息平台中供民警查询。

   另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营运车辆交通肇事造成1万6千多人死亡,占到上半年全国交通死亡总数的38%。

责任编辑:许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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