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年超速20%两次将被解聘
2006-07-14 09:26来源:海峡导报 记者 林芹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昨日转发《关于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7月15日至9月30日,全省将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全省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比去年同期下降10%,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速20%以上的客运司机,将予以调离岗位或解聘,并在网上公布。
通知说,交通部门将根据客运企业近3年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对客运经营者安全状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
公安部门也将对1年内客运企业平均50%以上车辆有违法超员、6个月内营运客车单车3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对主管人员依法罚款;对6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以上责任的客运企业,将责令消除安全隐患。
而且,省安监、公安部门将分别在8月和9月,对辖区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省交通部门将督促客运企业对超速20%以上或超员的驾驶人暂停其驾驶岗位1个月;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速20%以上或2次超员、1次超员50%以上、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负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人,予以调离岗位或解聘,并在网上公布。
此外,交通部门将建立从业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库,对列入“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库的驾驶人,监督省内道路运输企业三年内不予聘用。交通部门对通行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要合理调整发车时间,逐步取消夜间客运班次。公安部门还将逐步建立外省长途客运车辆长期行经辖区的班线和时间档案,防止长途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
责任编辑:许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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