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客运信誉不合格收回班线经营权
2006-07-12 10:10来源:江南都市报 刘兴
7月10日,记者从南昌市运输管理处获悉,今后,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在班线经营期限内两年以上不合格或三年以上基本合格的,将被收回30%以上到期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
责任编辑:许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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